恋爱结束后购买的房产怎么分割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房屋被认定赠与。如果情侣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另一方要主张房产为出资方赠与的关键就是证明出资方有证明的意思表示。 2、房屋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一,如果情侣双方将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就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双方的贡献(主要考虑出资比例)。 其二,如果情侣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房,即使房屋被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按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依贡献的原则分配。 3、房屋被认定为一方个人资产。如果情侣购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可能性大。 第一种情况,以结婚为目的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被认定为彩礼,出资方可要求返还房产。 第二种情况,以结婚为目的的购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即赠与生效的前提是双方结婚,出资方可要求返还房产或者购房款。
如果恋爱双方没有约定该房产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分割;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平均分割。
-
恋爱分手后买房分割怎么分
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并登记于双方名下,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应当认定为各方占有房屋50%权益,双方一人一半。 双方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且双方不具有家庭关
2021.01.22 155 -
恋爱期间共同购买的期房分手后怎么分割
恋爱时共同购买的期房,分手时有两种分割方式: 1、有约定的根据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期房未办理产权登记,实践中认定为按份共有,会对预售合同的权利进行分割,结合对房屋的出资、贡献大小和使用情况进行分割。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
2021.01.15 153 -
双方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如何分割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房屋被认定赠与。如果情侣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另一方要主张房产为出资方赠与的关键就是证明出资方有证明的意思表示。 2、房屋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其一,如果情侣双方将房屋登记
2021.08.25 113
-
双方恋爱期间购买房产分手后怎么分割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分割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房屋被认定赠与。如果情侣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另一方要主张房产为出资方赠与的关键就是证明出资方有证明的意思表示。 2、房屋被认定为
2022-11-23 15,340 -
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房产怎么分割
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房产的分割首先要看该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还是一方全资购买。如果是一方全资购买,该房产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但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则该房产为双方共有财产。而对于双方共有财产的分
2022-06-03 15,340 -
谈恋爱买房和分手后房产怎么分割
恋爱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并登记于双方名下,且明确登记双方占有份额性质为共同共有,应当认定双方对房屋共同共有,应当认定为各方占有房屋50%权益,双方一人一半。 双方恋爱期间共同购置的物业,没有约定为
2022-06-03 15,340 -
恋爱期间买房分手后房产怎么分割?
如果恋爱双方没有约定该房产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分割;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
2023-04-23 15,340
-
01:11
恋爱买车分手怎么办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因为情感的联系必然会有财产上的联系,之后因感情破裂等原因分手后,便会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恋爱时期买车分手后该如何处理,要看双方在该关系持续期间对财产是如何约定的。 首先还是应当尊重男女双方的意思自治。若双方预定将车的
4,000 2022.04.15 -
01:14
婚后购买的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才能分割,一般是平均分割。第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现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婚前买
1,163 2022.04.17 -
00:56
夫妻结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结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双方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对于夫妻共有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
282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