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合同是不是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48、87条,劳动者可以要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如果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
2020.01.30 127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劳动者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用人单位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2020.08.23 130 -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试用期内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两种情况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
2020.06.04 194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的,则视为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2022-04-08 15,340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
2022-04-16 15,340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如果公司按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支付。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参考劳动合同法47条的规定,给予双倍经济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
2022-01-19 15,340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
2022-04-15 15,340
-
00:50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支付几倍工资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证招录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用工的第二
2,948 2022.04.17 -
01:10
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那么对应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9,061 2022.04.15 -
00:47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1,70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