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催收员管理办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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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暂付款必须填写暂付款支出凭证(简称借款单)。借款单上应写明借款单位(或借款人)、借款日期、事由、列支项目、金额。批准人、经办人、借款人必须亲笔签名,由借款人本人到财务处办理,汇款的必须明确填写收款单位需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借差旅费必须同时填列审批表。 (二)院财务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借款单所列各要素填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核暂付款支出的合理性以及资金落实渠道和数额,对于资金不落实和超支项目一律不得办理。 (三)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借款单支付现金或开具银行付款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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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临时用地批准后由所在街镇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违规使用临时用地的应及时制止、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临时用地项目,书面函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020.05.17 500 -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9日被废止,是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制定的办法。
2020.07.16 588 -
小型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
2020.10.10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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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催收员管理办法
将应收账款按照欠款的时间长短分为ABC三类,A是欠款时间最短的(如最近2个月内的或者信用期内的),C是最长的(如超过3年的)。 重点是对C类的催收,方法有发函催收、本单位人员催收,委托律师事务所催收
2022-03-21 15,340 -
湿地恢复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
恢复或者建设湿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自然或者生态的材料和工艺,维护湿地生态功能。防洪、抗旱、水系治理等涉及湿地的工程应当兼顾湿地生态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采用影响湿地生
2022-04-04 15,340 -
住房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设区的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住房保障对象遵守本办法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保障对象与城镇住房保障相关的资料,了解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
2022-03-22 15,340 -
北京市公产房屋暂行管理办法2021
关于清理整顿公产房屋的决定 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依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整顿公产房屋建议、市法制办公室审查、市房管局与城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范围内
2022-03-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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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
3,75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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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
2,745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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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2,79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