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中有社会保险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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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的来填写。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中的规定填写。 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劳动报酬第 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比如市为760元/月。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12、各系必须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合同按照学号大小的顺序排列,且所有信息必须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并信息一致。
劳动合同中不可以约定担保条款,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直接管理,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实质上代表了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担保合同,就将经营的风险转移到了劳动者身上,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了,劳动者作为担保人,承担不合理的风险,违反了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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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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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1 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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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约定无社会保险合法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可见,在劳动合同约定中没有社会保险的条款是不合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2022-04-15 15,340 -
劳动合同约定无社会保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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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可见,在劳动合同约定中没有社会保险的条款是不合法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2022-04-12 15,340 -
劳动合同中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中社保条款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7项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7)社会保险;第38条第3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2023-02-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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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合同中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采用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约定。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如果一方出现了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当事人约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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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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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在借款合同中,如果债务尚未到期的话,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这是借款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如果借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话,就可以放弃这项权利。这时候,双方可以提前结束债权债务关系。要订立借款合同的提前还款条款,应当包含以下的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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