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房产有何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法院执行房产涉及的情况较多,相关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不可以强制执行退休金。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原下属企业的债务。
-
一套房法院执行新规定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唯一住房并不代表就是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但客观来讲在现实操作中,执行房子时特别是强制腾退,是有一定难度的。
2020.03.13 501 -
没房产证法院如何执行
没有房产证的法院要执行应当先于登记处查清是否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动产,若不动产权的归属不是被执行人,则不可以执行,在查明属于被执行人的不党产的情况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
2022.04.17 625
-
法院执行房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
2022-03-10 15,340 -
法院执行房产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
2022-03-21 15,340 -
法院如何执行房产
在我司根据强制执行公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我司会向法院提供一个被执行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法院将按照此地址和联系方式向被执行人通过司法专邮的方式送达执行通知,即使该通知无法按照我司提供的地址得到送达,
2022-08-01 15,340 -
法院对安置房的执行有何规定
关于法院对安置房的执行有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022-05-01 15,340
-
01:10
小产权房法院能执行吗
小产权房指的是不能依法办理不动产权权属登记,或者无法公开向他人销售的房屋。小产权房的产权存在明显瑕疵或者产权不完整。小产权房一般不能向他人转让,所以法院不能通过拍卖的方式将其变现。小产权房一般未经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法院无法通过正常程序进行
2,918 2022.04.17 -
01:27
法院查封房产的规定
通常房屋被查封属于财产保全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财产保全,也被称为“诉讼保全”,一般情况下它指的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在还没有判决之前为了防止被告人转移、隐匿、或者变卖其名下的财产,按照职权对被告人的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确保将来判决生效之后
1,953 2021.04.25 -
01:54
执行配偶财产新规定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才能执行执行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
5,88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