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防卫权行使范围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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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 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力犯罪、轻微暴力犯罪、一般暴力犯罪进行正当防卫时,不适用特别防卫。 3、实施特别防卫应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时间上不当。即使是遇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也不允许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继续打击不法侵害人。 4、只有当上述犯罪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即防卫人为保护人身安全进行防卫时,才能成立特别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则不能成立特别防卫。
当事人遭遇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中的特别防卫权的行使条件为: 1、必须是暴力犯罪行为; 2、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 3、必须具有性质的严重性、强度的暴力性、形势的急迫性; 4、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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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中的特别防卫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中的特别防卫权的行使条件应当包括: 1、只能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
2020.12.06 197 -
行使特别防卫权需符合什么条件?
行使特别防卫权须符合下列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时,才成立特别防卫,而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暴力行为、非暴
2022.06.13 421 -
正当防卫中的特别防卫权在行使条件是什么
正当防卫中的特别防卫权的行使条件为: 1、必须是暴力犯罪行为; 2、必须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 3、必须具有性质的严重性、强度的暴力性、形势的急迫性; 4、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020.06.03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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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防卫权行使的条件
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
2022-05-10 15,340 -
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条件是什么
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
2022-05-10 15,340 -
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特别防卫权,行使特别防卫权的条件又是什么样的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
2022-01-08 15,340 -
特别防卫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成立特别防卫,需具备以下条件: 1、特别防卫首先应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对象、主观这四个基本条件。 2、特别防卫还必须具备特定的对象条件,既只有对严重危及人身安
2023-03-0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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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
1,331 2022.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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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无过当防卫和正当防卫的区别在于: 1、无过当防卫属于正当防卫,两者其实属于同一范畴。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无过当防卫,是以正当防卫为前提的。判定无过当防卫时,也应当遵循防卫中当事人关于防卫目的、方式方法、起因、时间、限度
2,84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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