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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经营权吗

2022-04-26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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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回复

由于林地的生产周期较长、收益慢,而一旦开始收益,就往往有一个较长的持续收益期的特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根据该规定,你作为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经营你父亲生前承包的林地,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现在,村委会提出要终止合同并收回林地,是不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的。如果村委会要强行终止合同的话,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你基于合同期内的可得利益。由于林地的生产周期较长、收益慢,而一旦开始收益,就往往有一个较长的持续收益期的特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根据该规定,你作为合法继承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经营你父亲生前承包的林地,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现在,村委会提出要终止合同并收回林地,是不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的。如果村委会要强行终止合同的话,你可以向本县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赔偿你基于合同期内的可得利益。 非农业子女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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