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意见规定,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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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便是关于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的内容。现实生活中,通常情况是法院判决后,一方拒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拿着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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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方抚养子女,那另一方要负担一部分或全部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给付抚养费通常属于法定义务,不能违反。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另一方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对方履行抚养费的给付义务。
依据民法典,夫妻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根据具体情况实际处理。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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