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附随义务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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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的办理方式:由相关人员申请薄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且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以要求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从合同义务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的义务。 在合同签订后双方也是要按照约定去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合同的义务也是会根据不同的类型而划分出不同的义务; 如果在履行期间当事人没有实现义务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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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时没有履行附随义务怎么办?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
2020.11.28 156 -
破产未履行完毕附随义务应该怎么办理?
公司破产后,未履行完毕的附随义务由管理人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2020.10.31 120 -
附随义务如何理解合同效力
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解如下:从给付义务是指对主给付义务的履行起辅助作用,不具有独立意义的义务。附随义务是指为了使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获得最大的满足,另一方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21.03.05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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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附随义务如何办理?
《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
2022-04-20 15,340 -
破产的附随义务
《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
2022-05-10 15,340 -
破产后如何做无效附随义务
《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
2022-04-20 15,340 -
破产未履行附随义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第1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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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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