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签订双倍工资合同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原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对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用人单位应重新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否则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处于不确定状态,劳动合同终止后继续用工的,第一次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完全终止,继续用工的属于新的劳动合同关系确定,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应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并给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宽限期。也即: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这样,既符合劳动合同的立法本意,也未影响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如果单位主动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一般没有双倍工资,但是有经济补偿金。不是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致使没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需要依法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
未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吗
未续签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2020.05.28 146 -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到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补订,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07.25 105 -
未签订劳动合同有双倍工资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性质是合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0.06.18 209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双倍工资吗
续签的两个月没有双倍工资的。但是合同到期除单位提高劳动报酬等你不续签外单位需要按照你实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2022-01-29 15,340 -
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
2022-07-07 15,340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倍工资可以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 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
2022-06-14 15,340 -
劳动合同已到期能否续签双倍工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2-08-17 15,340
-
01:04
未签订合同 双倍工资计算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具体如下: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计算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1,721 2022.04.17 -
00:50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支付几倍工资
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应当支付两倍工资。用人单证招录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应当从用工的第二
2,928 2022.04.17 -
01:08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具体可以分为: 1、用人单位在继续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情况下,员工本人不愿意续签的,则用人单位无需作经济补偿;如果是所在单位降低员工原来的劳动条件,导致员工不续签的,则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
4,09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