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劳动者自愿主动辞职的,一般不可以领失业金;如果劳动者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在失业前与单位共同缴费满一年,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才可以领失业金。
属于员工本人主动辞职的,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
职工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属于员工本人主动辞职的,辞职的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
2020.09.07 168 -
自己主动辞职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0.05.23 2,020
-
劳动者提出辞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员工本人提出离职,那么是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如果员工本人有就职意愿,办理了失业登记,那么也是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的。 2、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
2022-05-08 15,340 -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能领取失业金吗领取失业金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
2022-03-18 15,340 -
劳动者主动辞职怎么领取失业金
劳动者主动辞职,那么无法申请失业金的,必须以非自己意愿辞职,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
2022-03-11 15,340 -
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不可以,主动辞职没有失业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022-02-14 15,340
-
01:18
主动辞职如何拿失业金
主动辞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已交保险且缴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登记失业,并有求职需求。所谓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一般是指终止了劳动合同的;被企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企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因为企业单位以暴
57,716 2022.10.04 -
01:19
辞职可以领失业补助金吗
辞职不可以领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
17,454 2022.05.11 -
01:24
辞职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辞职无法申请失业金。辞职的劳动者,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596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