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组织成员死亡土地承包权人能否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承包人以及林地的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其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而在家庭承包中,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不发生继承问题,其土地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
不对。准确的说,应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享有的是承包的权利。承包方式则其他人也可以采用的。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农村土地承包吗?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本组织发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根据法律规定,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2020.07.11 216 -
土地经济组织具有优先承包权吗
以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一定具有优先承包权。根据法律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优先承包权。
2020.08.05 95 -
家庭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不可以继承
耕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可以进行继承,农民享有的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但是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021.04.13 103
-
家庭经济组织内部人员死亡的, 土地承包权人能否继续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 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2022-05-02 15,340 -
家庭经济组织内部人员死亡的,土地承包权人能否继续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 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2022-04-19 15,340 -
家庭经济组织内部人员死亡,土地承包权人能否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 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2022-05-01 15,340 -
家庭经济组织内部人员死亡的,土地承包权人能否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 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
2022-04-15 15,340
-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788 2022.05.11 -
01:19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966 2022.04.17 -
01:0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2,562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