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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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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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联营形式借贷、投资形式借贷、融资租赁形式借贷和补偿贸易形式借贷。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以联营形式借贷;以投资形式借贷;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买卖国库券;买卖企业债券;签订购销合同;其他形式。企业之间借贷关系指一方向另一方给付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同时支付一定数量的利息或利润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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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借贷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间借贷无效的情况有:企业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而转贷的;明知对方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借款的;以及借贷行为违法的、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况。
2020.02.27 118 -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具体有哪些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 1、以联营形式借贷; 2、以投资形式借贷; 3、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 4、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 5、买卖国库券; 6、买卖企业债券; 7、签订购销合同。企业之间借贷关系指一方向另一方给付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
2020.07.27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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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吗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4-13 15,340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被认定为无效!要怎么认定?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4-11 15,340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3-25 15,340 -
企业间相互间的借贷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吗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4-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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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法律规定,借款关系可以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企业法人借款时,属于法人一类,符合借款的主体要求。法律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
964 2022.11.21 -
00:58
企业之间允许相互借款吗企业之间允许相互借款。 对于融资贷款业务,不具有贷款经营范围的企业不能从事放贷业务,企业之间借贷为违法行为。但在实践中,由于金融机构贷款的条件高、审批慢,导致企业因临时资金短缺而无法及时从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民间借贷便提供了便捷渠道,故由于形
4,527 2022.10.03 -
01:08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借款合同存在下面几种情形之一的,借款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 第一,出借人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并且借款人事先知情或者应当知情。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来源于自己合法收入,禁止
1,702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