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公司没拿到医药费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在工伤医疗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关系。工资未到支付的期间,公司可以不支付。即使你在邮件中同意离职,但你也有重新作出决定的权利。2、交警调查事故起因,不需要用人单位出具证明,你可以不予理会。3、食宿费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事发前的费用按照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约定处理。4、既然事故认定书已确认对方为全责,就不需要出任何证明。你可以不需要理会,而可以直接要求其支付各项赔偿。赔偿内容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诉。6、下一步可以起诉肇事方,同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构成伤残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公司拖欠你的工资可以要求公司发放。如不发放,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支付。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正常情况下,缴纳过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工伤医疗终结后,由单位凭其《工伤认定书》、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资料送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待遇。一般从单位或个人申请之日算起,劳动部门15日内审核材料,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20日内送达,按规定期限的上线计算是95天。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才能做鉴定,一般要在6个月左右,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共需240天。工伤赔偿部门审核后进行放款,具体时间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如果单位拒不承认劳动关系、或者拒不支付工伤赔偿待遇的,劳动者需通过投诉或仲裁方式进行维权,这个维权的过程相对来说较久,一般从三个月到一年左右。综上,工伤赔偿如果顺利的话八个月左右能拿到钱,如果复杂一点的可能则需要两年左右才能拿到赔偿。
工伤认定后,向单位提交报销申请书,单位审核完毕后,在半个月内发放到位。工伤赔偿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医疗费、护理费、伤残金和停职期间的工资等,由社保机构和单位承担。
-
工伤认定不报医药费怎么办?
工伤认定了社保不报医药费的处理方式是需要自己先缴纳,然后请求单位支付,如果单位超过一个月才申请工伤认定,那申请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由单位自行承担。社保局无法报销的部分有权要求单位支付。
2020.06.19 372 -
工伤公司不给医药费怎么办
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医疗费的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如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拒付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还拒绝支付的可要求一裁终局,不适宜一裁终局的走一般的劳动仲裁程序,不论是哪一种仲裁程序在仲裁时可以要求先予执行。最后可以到法院起诉。这
2020.04.08 391
-
工伤鉴定拿到了医药费怎么办
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2
2022-03-19 15,340 -
工伤认定后医药费怎么办
你先垫付医疗费治疗,出院后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再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护理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如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还可主
2022-03-13 15,340 -
工伤认定没有医药费怎么办
建议你立即携带: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直接到社保机关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直接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后,才可
2022-01-06 15,340 -
工伤认定后得到医药费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下来了就可以带齐手续到劳动局申请报销医疗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2022-04-07 15,340
-
01:14
工伤的医疗费怎么办
工伤后的医疗费用一般是用人单位先垫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成功后,用人单位可以拿着医院的费用单据、用药清单等票据去社保报销中心去报销,在工伤医保目录范围之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工伤一般都是100%报销的
1,953 2022.04.17 -
01:05
工伤认定后怎么索赔
工伤认定之后首先需要做工伤的鉴定。只有确定了工伤的等级才能要求赔偿。工伤鉴定,需要在工伤认定和医疗终结之后,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并且需要提供劳动鉴定申请表和最开始的病例书,最终由社保机构来确定是否能构成伤残的等级认定。接下来就
2,275 2022.04.17 -
00:55
拿到责任认定书后什么流程
拿到责任认定书后的流程,一般有以下的六个步骤,具体如下:1、起诉方需要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2、起诉状准备好后,起诉方需要到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审核收到的资料和证件,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立案通知书。起
3,16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