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管理层的利益冲突会构成一股一权原则的合法证明吗?

管理层的利益冲突会构成一股一权原则的合法证明吗?

2020-03-29 12:3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3-29回复

最强大的论点针对双重股权是利益冲突。在双重股权的调整中,有一个很好的理由怀疑管理者的动机。双重股权机制是被反收购引起的,就好像所有的反收购机制都会导致利益冲突机制,如果敌意竞标者成功了,他就会驱除大部分现任董事或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如果竞标者被现任管理人打败了,目标公司的股东就失去了使得他们股票大量溢价的机会。双重股权有效地确保了将来的产出。 除了这种一般的关注之外,一种管理层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之间也存在者冲突。一种叫做管理者收购可能是有用的。在这些交易中,管理者有着明显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是为股东获得最大利益的受托人。另一方面作为买方,他们强烈的自我利益冲动,去付最低的价格。 在一些双重股权资本重构中,管理层本质上有着相同利益冲突。虽然他们作为受托人能够保护股东的利益,不同的投票权计划又典型的授予他们控制权。管理层的为他们自己利益着想的诱惑是明显的。然而,不像管理层收购那样,在一个双重股权的情况下,管理层既不用付钱获得表决权控制也不会招致司法审查。因此,双重股权导致的利益冲突比管理层收购更加深远。 然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可能为限制不同表决权方案提供合法性支持。但它不能为去除双重股权提过合法性证明。首先,并不是所有的方案都包括利益冲突。双重股权首次公开上市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公众投资者如果不想要较少投票权的股票,就不去买它就好了。那些想要的将会得到补偿以一个相对于全额投票权低的价格或者获得较高的分红。在一个事件中,假设全部披露的情况下,获得较少投票权的股东清楚的接受这个事实,并从其他方面得到补偿。因此,管理层的利益冲突通过正式市场审查将会得到限制。 双重股权没有导致利益冲突上升的另一个好例子是较少投票权股票的持续发行。这种发行并没有剥夺既存股东的投票权。在股票首次发行中,购得此种股票的人也没有受损,他们清楚的知道他们买的股票比那些既存的股票的投票权要小。相同的原因,较小投票权的股票在公司合并或其他形式的并购中都不应该被反对。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绝对利益冲突(绝对利益冲突的情形,即使当事人同意也不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1.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律师办理诉讼或非诉业务,其近亲属是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2.曾经亲自处理或审理过某一事项或案件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成为律师后又办理该事项或案件的。3.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4.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5.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6.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7.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且依据律师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能够判断为应当主动回避且不得办理的利益冲突情形。 二、相对利益冲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告知委托人并主动提出回避,但委托人同意其代理或继续承办的除外。1.接受民事诉讼、仲裁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的;3.同一律师事务所接受正在代理的诉讼案件或非诉业务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所委托的其他法律业务的;4.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存在法律服务关系,在某一诉讼或仲裁案件中该委托人未要求该律师事务所担任其代理人,而该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托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5.在委托关系终止后1年内,律师又就同一法律事务接受与原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对方当事人的委托的。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这里所说的在先权利是相对于在后权利而言的,就同一客体先产生的权利较之于后产生的权利,即为在先权利。 (二)维护公平竞争,排除恶意取得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价值目标,在处理知识产权权利冲突问题上,也应坚持这一点。 (三)权利平衡原则。法律作为社会利益的调节器,应兼顾众多的社会利益。 (四)利益兼顾原则。从法经济学的角度看,法及法所保护的权利都是具有效益的。

律师普法更多>>
  • 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解决原则
    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解决原则

    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解决原则是上圌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里所说的在先权利是相对于在后权利而言的,就同一客体先产生的权利较之于后产生的权利,即为在先权利。排

    2021.12.11 4,245
  • 合同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处理原则
    合同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处理原则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021.01.05 152
  • 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
    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利益冲突

    (1)股东可能要求经营改变举债资金用途,将其用于风险更高的项目,这会增大偿债风险,债权人的负债价值也必然会降低,造成债权人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称。 (2)股东可能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要求经营者举借新债,从而使偿债风险相应增大,致使原有

    2020.09.08 1,689
专业问答更多>>
  • 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解决原则

    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解决原则是上圌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这里所说的在先权利是相对于在后权利而言的,就同一客体先产生的

    2021-12-18 15,340
  • 著作权权与商标权间权利冲突的保护原则是什么?

    实践中,商标权与著作权间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商标申请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具有显著性的文字、美术、摄影等作品注册为商标,该标识(作品)受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双重保护,由此产生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的权利冲突。当

    2021-07-31 15,340
  • 行政处罚中的利益冲突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自觉防止利益冲突。本条例所称利益冲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其职务所代表或者维护的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之间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本条例所称利益,

    2022-03-16 15,340
  • 股权转让后原来的管理层能反悔吗

    股权转让不影响劳动者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同样如果原合同到期,权利义务的终止同样适用。新股东新管理层如果要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

    2022-04-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01:02
    刑法普遍管辖原则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九条规定了普遍管辖的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主要针对的是国际犯罪。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无论犯罪人属于哪个国籍或哪个居住国,也无论犯罪人犯下的罪行是否在中国内犯下的,中国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的原则,对该名犯罪人行使刑事管辖权。这是由于犯罪分子

    1,852 2022.04.15
  •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01:12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

    1,146 2022.04.17
  • 村委会开的监护人证明管用吗 01:06
    村委会开的监护人证明管用吗

    村委会开的监护人证明管用。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证明就是合法的,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

    2,522 2022.04.17
著作权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