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涉及的实物应当由谁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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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费承担方式主要有: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一般而言,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收到损害,确认医疗机构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中未尽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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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9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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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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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中涉及的实物应当由谁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
2022-04-17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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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
2022-04-19 15,340 -
医疗事故处理中涉及的实物应该由谁保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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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 2022.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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