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书依法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
-
房屋买卖买方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的,应当向卖方人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卖方也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2022.04.13 659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应由谁承担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当事人一方未支付房款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超过确定的期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2、出卖方不交付房屋,或不配合过户的;违约金不足以抵偿损失
2021.03.19 234 -
房屋装修受伤由谁承担责任
房屋装修受伤的人大多由业主承担责任。 判断业主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有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由雇主雇佣; 2、在雇佣人的工作中造成损害; 3、雇主主观上有过错。 侵害别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贴等合
2022.03.26 1,450
-
买受人在什么情况下,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
2022-04-06 15,340 -
在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
2022-04-14 15,340 -
买卖人在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书违约责任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
2022-04-01 15,340 -
房屋所有权证书逾期未办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
2022-02-10 15,340
-
01:04
买房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买房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具体要看当事人的主张,以及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特殊的约定。具体来说,买房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拒绝履行买房合同,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000 2022.04.17 -
01:08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五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其中,继续履行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时,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另外,补救措施有多种
2,253 2022.04.17 -
01:43
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五种: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2、采取补救措施。补救措施有很多种,要依据具体情况采取。比如:供货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
2,71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