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经纪律处分条例第1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有关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破坏国家财经管理秩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受到处分的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者补贴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一百一十五条不按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国家财政经费、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擅自动用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个人借用公款超过六个月不还的,追还所欠公款,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确因生活困难到期无力归还的除外。 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将公款借给他人,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在对内对外活动中接受礼品应当上交而不上交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将接受的礼品集体私分的,以私分国有资产论,根据个人所得数额和所起作用,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条擅自使用、调换、变卖或者损毁被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收缴的财物,或者擅自处理应当委托拍卖的物品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违反有关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应当纳入法定账簿的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或者转为账外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财务管理活动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在财经方面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主要有: 一、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 二、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 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或补贴的; 四、将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的钱款合伙私分的; 五、不按预算或用款计划核拨国家
2020.06.08 3,662 -
违反政纪、法律的行为都是违反
违反政纪、法律的行为都是违反党纪的行为,党纪是指党内纪律、法规,是约束党员的;政纪是指行政法规,是约束国家行政工作人员的,比如《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法纪则是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都需遵守的。“三纪”都是约束人的行为的,其权源不同,规范的
2020.11.05 618
-
违反干部职务纪律处理条例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监察或者有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得经济利益应当依法上缴国库。违反本条例第二
2022-03-16 15,340 -
酒驾行为违反什么纪律
广义上的酒驾包括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行政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违反危险驾驶罪,不仅违反行政法规,还违反刑事法规。
2021-12-02 15,340 -
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共有15条:第六章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第四十五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022-03-02 15,340 -
借用公款一般依法违反财经纪律
违反财经纪律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一系列国家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破坏国家财经管理秩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到处
2021-11-30 15,340
-
00:57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
12,941 2022.04.17 -
00:53
拉票属于违反什么纪律
拉票、助选,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
13,685 2022.04.17 -
01:05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开除的有赔偿吗
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开除的没有赔偿。下列情形才有补偿: 1、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2、违法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并且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
7,45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