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结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结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对于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就按照按一年计算;如果是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就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结工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
2020.06.25 126
-
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结算
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
2022-02-07 15,340 -
劳动合同解除工资怎么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2023-02-13 15,340 -
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以实物或证券代替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金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和签名,并保存两年以
2021-11-06 15,340 -
劳动合同解除后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合同解除之后工资一般是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
2022-05-15 15,340
-
00:55
员工劳动合同怎么写
员工的劳动合同,应当写上以下必备内容:1、员工的姓名、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址等基本信息;3、员工工作的内容、地点、时间以及休息休假问题;4、劳动期限以及劳动报酬;5、社会保险的交纳等内容;6、员工劳动保护、劳动条件以及
2,972 2022.05.11 -
00:57
劳动合同怎么解除不算违约
劳动合同解除不算违约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1,967 2022.05.11 -
01:41
工伤不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公司员工因工受伤或致残,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根据伤残等级及法律标准确定赔偿金额,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需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
1,195 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