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不写一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分二种情况如下 :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购买房产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算共同财产。 《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所以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特定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
2022.06.25 144 -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收益、受赠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021.03.27 119 -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因为该行为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夫
2022.04.28 307
-
婚后买车写一方的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婚后买车写一方的名字,如果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该车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
2022-06-08 15,340 -
结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
2022-10-09 15,340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写一方名字算不算是共同财产
婚前写一方姓名的房屋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产权证书只有一方姓名一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属于房屋所有权;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出资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1-12-31 15,340 -
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算不算共同财产?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
2022-08-29 15,340
-
01:43
婚后买车写一方名字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后购买车辆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购置车辆的资金来源,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种情况:1、如果购买车辆的资金是由父母或其他亲属赠与的,一方父母出资购买车辆登记在自己子女个人的名下,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时,视为父母对子女个人
2,277 2022.04.17 -
00:59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说的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主要表述为:对自己配偶作出了赠与财产的行为,同时通过登记的方式,发生不动产的物权变动效力,从而使自己的配偶取得这项财产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就
7,811 2022.04.17 -
01:05
婚前买房算不算共同财产婚前购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前买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的一方财产,属于产权登记房的个人财产,除非另一方有证据证据共同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要求分割房产。 婚前财产一般有三种情况:
1,19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