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四期保护是什么,用人单位能否降低其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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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四期”保护是指女性生理机能变化过程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主要包括女职工在“四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的限制,产假和哺乳假等规定。女性生理机能决定了女职工有月经、怀孕、生育、哺乳等生理变化,导致女职工在劳动作业能力上发生一定变化,需要特别的保护。用人单位能否降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工资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四十五条规定,如果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也没有主动提出辞职或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不得辞退女职工或者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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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9 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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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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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3 15,340 -
女职工在请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其工资降低或降低其工资及其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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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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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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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过年限来定。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1,67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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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3,31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