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要反悔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拆迁协议签字后还能反悔吗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依照法律规定,就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而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和对房屋使用人予以安置等事项所达成的协议。一、理论上可以反悔,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但需向履约方承担违约金。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如果你所签订的补偿协议中评估事务所的委托未经双方协商,而房屋评估并未按市场价格进行,则你完全有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重新进行房屋拆迁价格评估,以维护合法的民事权益。三、屋拆迁协议是由亲属代签我的名字,是否有效我没有出具委托书。 1、一般来说协议需要由本人亲笔签名或者授权他人代签; 2、如果你认为补偿合理,你也接受了该笔补偿款,可以视为你以实际行动追认了该份协议的效力; 3、你不认可的话,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该份协议,并重新与拆迁部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如果征收补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是不能反悔的,要执行协议的约定。对征地行为不服,复议前置是程序的需要,这是征地行为与其他行政行为救济渠道不同的地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存在欺诈、胁迫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吗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是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是可以的: 1、征收行为被确认违法;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等。
2020.09.19 381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字能反悔吗
在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上签了字一般不能反悔。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
2021.01.05 157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可以反悔么
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款的认定,可以由村民自行选择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赔偿的方式。并且还可补偿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而拆迁款的分割是由村民家庭自行协商确定。
2020.06.22 277
-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后能反悔吗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
2021-04-07 15,340 -
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对方反悔不签拆迁补偿协议还能要求赔偿吗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
2022-01-19 15,340 -
签订拆迁房屋协议可以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
2021-06-06 15,340 -
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能反悔吗
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能反悔吗,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
2022-04-27 15,340
-
01:02
签订了拆迁协议之后还能反悔吗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
1,888 2022.04.17 -
01:04
签了拆迁协议能否反悔
一般情况下,被拆迁人签了拆迁协议后不能反悔。拆迁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如被拆迁人拒不履行拆迁协议约定的义务,政府拆迁部门有权要求被拆迁人继续履行拆迁协议。例如,拆迁协议签订后,政府按约定支付了拆迁补偿款,被拆迁人却拒不搬迁,则政府拆迁部
1,330 2022.04.17 -
01:19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如何补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3,44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