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植或者砍伐树木,按照哪些权限审批?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绿化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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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或者砍伐树木,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城市窗口地区、重点路段等涉及城市重大公共利益以及主干道行道大树数量较多的,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前项规定以外的主干道树木,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市人民政府备案;(三)次干道、支路、街坊路的树木,由所在地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四)公园绿地的树木,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五)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树木,由所在地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大修剪树木的,由所在地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抢险救灾确需大修剪、移植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可以先行实施移植、砍伐或者大修剪,并及时报告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树木所有权人,在险情排除后五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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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砍伐小区绿化树违法,业主无权私自砍伐小区树木,小区树木属于公共财产个人私自砍伐小区数目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要给予处罚,树木属于园林所有物业有权过问和管理小区的树木,出现砍伐树木的问题可向园林或公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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