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首先,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就您的情况看,单位除了培养费以外不能举证存在其它损失,因此劳动仲裁委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裁决支付赔偿金的依据不充分。理由是: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提前解除应当支付违约金。虽然有“应赔偿单位因培养造成的损失,金额为: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这句话,但同时有“因培养造成的损失”的字眼,我对本条的理解是属于培训费赔偿的约定,后面“1)合同期月平均公司的三倍,2)本协议任期未满期间每月500元”是对培训费赔偿方式的约定,应理解为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3、按照原劳动部的规定,要求培训费赔偿必须是用人单位实际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且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下才受支持。但如您所说的,既然不存在技术培训,当然无需向单位支付所谓的培养赔偿费。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撤销合同的损失应当由过错方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合同被撤销是一方过错造成的,对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无过错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
租赁合同无效的,经营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租赁合同无效的,经营损失应该由对合同无效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赔偿,并且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赔偿另一方当事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2021.02.17 180 -
撤销合同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撤销合同的损失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 合同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021.03.17 146 -
停电导致的经济损失由谁来承担呢
停电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责任承担: 1.如果是因为电力部门的过错导致停电,电力部门应根据过错性质和大小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由于天气原因等导致停电,电力部门则无需承担责任。 2.购买了相关保险的当事人,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索赔。
2020.01.29 676
-
撤销合同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撤销合同的损失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 合同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
2023-05-09 15,340 -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该对谁承担责任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九条把遵守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劳动合
2022-04-18 15,340 -
劳动合同中慢性病约定的经济补偿由谁承担?
这里涉及到一个医疗期的问题,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
2022-08-09 15,340 -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由谁承担
即便对有过失的员工也应由单位应承担大头。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员工有过失给单位造成了损失,除员工应承担个体的责任外,单位也应承担管理上的责任,表
2022-02-05 15,340
-
00:59
合同双方违约损失如何承担
合同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同时都因为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的话,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换句话说,双方都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另外需要注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对方对损失的产生也存在一定过错的话,就可以减轻当事
1,076 2022.04.17 -
01:02
解除合同违约责任谁承担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后,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时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此违约责任并
477 2022.04.17 -
00:49
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
一般情况下,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有:1、旅客的违约责任;2、旅行社的违约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如果是旅客方出现了违约行为,旅行社会根据与其签订的旅游合同要求其继续履行,或者是支付违约金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旅行社出现违约行为,旅客可以依据法律
1,04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