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申请先行支付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第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 第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第七条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项目包括: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其他。
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是所在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
-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办法
先行支付,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无法向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行向职工支付应由社保承担部份。然后职工把该部份追偿权转让给社保局,由社保局向用人单位追偿。
2020.11.17 1,728 -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项目有哪些
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项目: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
2020.02.10 250
-
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
1、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职工伤病被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到个人的先行支付的请求后,应当审查个人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其所在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2、工伤
2022-08-21 15,340 -
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1、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
2021-08-24 15,340 -
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
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程序和项目如下:首先,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另一种为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2022-09-04 15,340 -
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和程
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条件、程序和项目如下: 首先,申请先行支付的条件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另一种为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职工所在用人单
2022-03-06 15,340
-
01:14
法院支付令申请条件
法院支付令申请条件: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的,只能是债权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过督促程序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2、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3、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4
1,285 2022.05.13 -
01:06
怎么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如下: 1、有权提起支付令申请的,是依法享有债权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被申请人是依法负有清偿义务的债务人;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偿付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没有对等给付义
2,849 2022.05.11 -
00:54
怎样去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包括: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条件的,那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需要写清楚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
3,71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