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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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区可以开发。从维护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必须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要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凡是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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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哪些生产设施
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
2020.08.05 523 -
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范围
我国自然保护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3种类型,目前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18万处,占国土陆域面积的18%、领海面积的4.6%,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
2020.04.15 546 -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国家采取有利于发展自然保护区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将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或者其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2022.09.29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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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置
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设立,由所在地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会同市水
2022-04-04 15,340 -
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
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设立,由所在地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会同市水
2022-04-04 15,340 -
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设立
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设立,由所在地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会同市水
2022-03-23 15,340 -
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
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设立,由所在地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会同市水
2022-03-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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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790 2022.05.11 -
01:04
留置与两规的区别
留置与两规的区别如下: 1、双规和留置的依据不同。双规直接依据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而留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双规和留置的实施对象不同。留置是试点地区的国家监察机关,依据全国人大授权采取的措施;
29,183 2022.04.17 -
01:21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
刑侦支队机构设置如下: 1、办公室:接报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和重要情况;办理通缉通报,部署协查堵截;负责全市刑事犯罪统计、犯罪信息的收集工作;分析刑事犯罪的规范和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工作对策; 2、技术室:组织实施和指导全市刑事技术工作,负
12,355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