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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设置

2023-04-07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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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回复

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设立,由所在地区县园林绿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市园林绿化行政部门会同市水务、农业行政部门批准。在湿地自然保护小区内只能开展科学实验和保护、监测等必需的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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