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虽挂失但付款义务还在??公示催告期间的申报权利是怎么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票据虽挂失,但付款义务还在。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申报权利的程序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公示催告和挂失止付的区别挂失止付是止付还是拒办?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
2020.01.10 211 -
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区别
挂失止付是失票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并且挂失止付的效力是短期的;公示催告程序则是民事诉讼的一种特殊程序,失票人通过向法院申请此程序,先进行公示催告,如果没有人申报权利,则作出除权判决的公力救济方式,保障失票人的权利。一般来说可以先去银行进行挂失
2022.04.16 1,284 -
公示催告和挂失止付的区别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
2020.04.29 305
-
失票人最长多久发生权利的公示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五条,票据丢失的,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不记录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
2021-11-14 15,340 -
票据公示催告的用途是什么
票据公示催告适用范围: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丢失或丢失。中国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三种:支票、汇票和本票。此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作出
2021-11-14 15,340 -
公示催告期间如何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故为了防止捡到支票的人去冒领支票上的钱款,你公司应
2022-03-12 15,340 -
公示的催告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布公告,督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催告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60天。 第一百九十
2021-10-28 15,340
-
01:16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620 2022.04.15 -
01:01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什
根据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权利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绝对权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相对权,又称对人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
1,35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