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借贷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如:约定不论盈亏一方均固定收回本息的联营行为;约定一方向企业投资,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均固定收回本息的投资行为等,在实践中都将会被认为是变相借贷行为而归于无效。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企业借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民间借贷行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行为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等行为属于无效的借贷行为。
-
企业与个人间借贷行为合法吗
企业与个人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合法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和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公民在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无效: (一)企业以
2020.12.08 114 -
企业与个人间借贷行为合法吗?
企业与个人间借贷行为一般是合法的。企业和个人都是属于民事活动中合格的主体,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在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情形下成立的借贷关系有效,是合法行为。
2020.12.11 94 -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民间借款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2021.04.12 90
-
企业间相互间的借贷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吗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4-13 15,340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企业间借贷行为效力如何认定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3-25 15,340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吗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4-13 15,340 -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被认定为无效!要怎么认定?
企业间的相互借贷,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答: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
2022-04-11 15,340
-
01:20
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法律规定,借款关系可以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企业法人借款时,属于法人一类,符合借款的主体要求。法律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
873 2022.11.21 -
01:26
什么样的行为能被认定为自动投案
被认定为自动投案的行为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发现的时候,或者虽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发现了,但是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受到询问或者强制措施,主动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投案的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生病了或者受
667 2022.04.17 -
01:27
企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
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部分,当然不能纳入拆迁补偿的范围。也就是说,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屋主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能够获得补偿的,只是合法的建筑。违章建筑就包括了,在拆迁征收下达决定后抢建的建筑,以及私自在耕地上建造的建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47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