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住房出租应注意哪些问题?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注意买卖出租房屋的两个问题: 一是买卖不破租赁,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二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二、买卖出租中的房屋需要注意什么? (1)不仅要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注明房屋正在出租,还要将租赁合同作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如果不按这个要求做,则可能发生以下的风险: a、一旦卖方违约不想将房屋卖掉时,即可另行签订虚假租赁合同,将租期约定的很长,将租金约定的很低。这样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无权主张承租人腾退房屋。这样足以打击买方要求继续购买房屋的意志,而卖方则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b、卖方可以降低租金,改变买方的预期收益。 (2)要明确的约定房屋租金什么时候转由买方收取 通常房屋租金最迟在买方支付百分之八十的购房款或者房屋产权过户时,转由买方收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出租房屋应注意查验承租方的有效身份证明,了解承租方工作内容、房屋使用人数;定期查看房屋的基本情况,排除违法情况;明确约定物业费、卫生费、水电费等费用的交付;注意房屋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房价的走势无论是谁都难以预料的。当房价大幅上涨之时,卖房者完全可能违约将房屋再次卖给出价更高的买方。
-
房屋出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租赁房屋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查看租赁合同;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并是否在出租前结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违约的补偿标准、维修责任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应对提终
2021.04.14 125 -
二手房买卖买方应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买卖买方应注意详细了解房屋的产权性质,其次注意查看房屋有无质量问题,最后应当聘请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审核起草,以规避合同订立时的法律风险。
2021.01.13 178 -
二手房买卖买方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来说,二手房买卖,买房的一方应该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要核实业主的真实身份,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是买卖双方核对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买家对业主身份的核实和业主身份证明的真实做出判断。维修资金的结算,买卖双方通常在合同中约定维修资金的结算方
2020.11.11 427
-
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的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对外籍租客要看他们是否有合法居留证明; 2.可收取一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避免租客不交租或水电费而造成
2022-06-01 15,340 -
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的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对外籍租客要看他们是否有合法居留证明; 2.可收取一至两个月租金作为保证金,避免租客不交租或水电费而造成
2022-05-29 15,340 -
买卖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出售已出租的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卖共有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单位或个人购买已出租的房屋后,不
2022-03-29 15,340 -
买卖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二手房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出售已出租的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出卖共有房屋,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3、单位或个人购买已出租的房屋后,不
2022-03-26 15,340
-
00:51
商品房买卖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以下三点需要注意: 1、就是一定要认真的审查项目的建设依据,销售依据,以及商品房的基本的情况。比如说是否已经取得了预售许可证; 2、就是要在合同之中明确付款的方式,付款的
618 2023.01.04 -
00:59
买房签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虽然房屋买卖合同的涉及的内容比较多,篇幅也长,但是务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全文。特别是关于房屋的交付时间,房款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赔偿等关系到核心权益的内容。如果发现合同里面有问题
807 2022.04.17 -
00:53
买房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在购房前,购房者应当首先确认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还必须要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其次,购房者在缴纳商品的购房款,签订相关合同,认购书意向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审查,特别是关于自身权利义务和
560 2022.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