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关于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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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协助采集、通报制度。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和相关证照后,将办理结果及时通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个体业主负责对招用的成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向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其房客中成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发现计划外怀孕或者计划外生育的情况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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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管理是为合理使用流动资金对资金来源及运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核算、监督的总称,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包括: (1)建立健全流动资金归口分级管理制度。企业在厂长领导下,以财务部门作为全厂管理流动资金的专业部门。 同时,根据使用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某项资金由某个部门使用,应相应划归其负责管理。各部门、各级有关人员要明确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的权限,并使管理的成果好坏与其经济利益多少直接挂钩。 (2)核定合理、先进可行的流动资金定额。核定流动资金定额是企业组织流动资金合理使用,加强流动资金计划管理的重要手段; 流动资金定额的计算方法,通常有“周转期计算法”、“占用率计算法”、“历史实绩推算法”、“统计测算法”,等等。 (3) 编制流动资金计划和银行贷款计划,遵守财务纪律,执行货币结算制度。 (4) 定期分析流动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流动资金利用效果,既要保证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又要节约资金占用。 流动资金管理的要求: ①既要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又要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②管资金的要管资产,管资产的要管资金,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相结合。 ③保证资金使用和物资运动相结合,坚持钱货两清,遵守结算纪律。 ④流动资金只能用于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不能用于基本建设和其他开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变更居住地址的; (二)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及时登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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