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黑龙江省首套房认定范围

黑龙江省首套房认定范围

2022-04-29 16:1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9回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是二套房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者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 二、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没有开除公职)或者监督劳动处分的人员,他们受处分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参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资为生活来源的劳动时间,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之规定,服刑人员服刑前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与刑满后继续缴纳基本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新农合异地报销比例,一般跨省就医报销比例在30%-40%左右,下面以安徽省报销比例参考: 1、跨省市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市内医疗机构类别起付线增加一倍,报销比例降低10% 2、省外医院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档次住院总费用的20%计算(最低为两千元,最高为一万),报销比例为55%。若是未经转诊到外地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再降低10%。 注意:外省就医时要提前办理转院、转诊证明,出院才能及时报销。如果报销不成功,就只能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律师普法更多>>
  • 黑龙江省电费和黑龙江省农电代缴有啥区别
    黑龙江省电费和黑龙江省农电代缴有啥区别

    黑龙江省电费属于黑龙江省内市县镇村缴费用的!黑龙江省农电代缴是黑龙江省农垦用户兵团农场缴费用的。

    2020.06.04 1,238
  • 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
    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

    黑龙江省工伤鉴定标准:工伤员工的工伤保险鉴定标准,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执行。工伤鉴定共分为十级,按相关等级进行划分。在工伤鉴定结果基础上,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工伤鉴定结果决定工伤赔偿的标准,

    2022.04.16 1,086
  • 黑龙江省生育津贴新规定?
    黑龙江省生育津贴新规定?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

    2020.12.04 953
专业问答更多>>
  • 黑龙江省农村低保范围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申请低保。每个地区对低保的规定都不一样。那么黑龙江省农村低保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黑龙江省农村低保标准:2015年,黑龙江省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从

    2021-11-13 15,340
  • 黑龙江省独生子女补贴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八条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由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审核,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2021-12-03 15,340
  •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城市动迁安置条例规定的主要安置人口范围是什么?

    《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 第三章动迁安置 第十三条被动迁房屋使用人的家庭人口,以与户口、粮食关系相符的常住人口为准。未婚现役军人、户口在校的学生、户口在托儿所或幼儿园的儿童、出国留学人员以及夫

    2022-03-15 15,340
  •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黑河市临江区入户政策

    已经实施了(是在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具体政策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2022-02-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00:54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注册; 2、申请人网上申请; 3、受理、审核、决定; 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 5、存储电子档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

    11,604 2022.04.17
  •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01:18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 1、父母名下有房产,以未成年的子女名义再购房的; 2、未成年的时候名下已有房产,成年后再次贷款购房的; 3、个人名下已持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次贷款购房的; 4、个人名下还有贷款购买的住房,在贷款结清出售之后再次

    16,948 2022.05.11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