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仲裁中的调解适用的是哪一种情况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经济合同仲裁的调解是怎么样的: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协议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3、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纠纷的主要事实、责任、协议内容和费用的承担。调解书由当事人签字,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仲裁机关的印章。 4、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自动履行。 5、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翻悔的,仲裁庭应进行仲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经济仲裁适用领域有涉外经济仲裁和国内经济仲裁。国内经济仲裁主要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涉外仲裁主要处理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主要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等,但是对于经济性原因必须要裁员的,在裁员时也要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适用于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主要是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裁减20人以上或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人员的,需报告人社部门”公司裁员不足10%但是裁员人数满20人的,必须报人社部门备案。对于所裁减的人员,应当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给付经济赔偿金。
2020.01.07 429 -
一般的经济仲裁适用于哪些领域
1、涉外经济仲裁,主要处理国际贸易中带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争议。 2、国内经济仲裁。专门解决业主与雇佣者,承包人与发包人、专职开业医生与病人之间有劳资关系,权利、利益等的争议。
2020.06.02 99 -
适用于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020.05.25 148
-
经济合同仲裁中调解的方法是怎样的
经济合同仲裁的调解是怎么样的: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
2022-05-05 15,340 -
经济合同仲裁的调解手续
经济合同仲裁的调解是怎么样的: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
2022-05-02 15,340 -
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法的适用情况?
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调解仲裁法的适用情况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
2022-07-08 15,340 -
经济合同仲裁调解费用怎么算的
经济合同仲裁的调解是怎么样的: 1、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可以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仲裁庭主持。 2、仲裁机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
2022-04-10 15,340
-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072 2022.05.11 -
01:12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哪5种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14,520 2022.04.17 -
00:59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请应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9,43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