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购房者做了预售登记是否能享有对抗施工单位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权利?

购房者做了预售登记是否能享有对抗施工单位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权利?

2020-06-14 22:4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6-15回复

律师:房屋预售制度主要是为了防止一房两卖。尽管根据我国房屋预售制度的规定,消费者购买预售房屋经过法定的登记后就取得了对抗第三人的权利,但这里的第三人指的是经过登记的消费者之外的其他买受人。因此,房屋预售不能直接产生对抗施工企业的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效果。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工程实际施工方是具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是。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律师普法更多>>
  • 实际施工人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吗
    实际施工人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吗

    工程实际施工方是具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021.03.24 146
  • 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挂靠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挂靠人不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建筑工程挂靠是违法的行为。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020.10.18 142
  • 工程款享有优先其他债权的权利吗
    工程款享有优先其他债权的权利吗

    工程款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工程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021.02.08 88
专业问答更多>>
  •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利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18个月,自发包人支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

    2021-11-10 15,340
  • 工程款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是。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2021-12-14 15,340
  • 优先认购权是指同价位优先利与异价位优先利的差额吗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有权优先于非股东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同等条件”包括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

    2021-10-15 15,340
  • 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对抗买受人??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这是立法者为保护他人的基本生存权和社会的

    2022-03-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01:01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

    3,001 2022.04.15
  • 优先股股东享有的权利 00:58
    优先股股东享有的权利

    首先,优先股股东有股利分配的优先权。根据一般规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其次,优先股股东有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如果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了,优先股股东可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得到剩余资产的偿还。另外,优先股股东还有有限投票权。虽然由于

    6,119 2022.04.15
  •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01:13
    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后能否出售

    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后仍然可以出售。根据《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5条的规定可知,该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并不是影响已抵押在建工程转让合同的效力的强制性规定,该转让合同仍是有效的。另外,《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1,898 2021.04.25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