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两周岁以下判给哪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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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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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给孩子母亲。但是如果孩子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者孩子母亲有抚养条件对孩子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有抚养条件,要求孩子随之生活的,父亲有权利在孩子不满两周岁时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予以支持。
两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双方可以协商决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那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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