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行政部门在拆迁过程中怎么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承储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取消其代储资格:(一)虚报、瞒报中央储备粮数量的;(二)在中央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三)擅自串换中央储备粮的品种、变更中央储备粮储存地点的;(四)造成中央储备粮陈化、霉变的;(五)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中央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和动用命令的;(六)擅自动用中央储备粮的;(七)以中央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拆迁办管拆迁,拆迁办公室的简称,负责与拆迁有关的事务,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办事机构和组织。一般来讲,拆迁办不是常设机构,只是临时部门。一般来讲,其人员构成可能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甚至包括临时雇佣人员等,这些人员都有各自的单位和部门,比如,属于房管局、土地局甚至地方党委、政府乃至公检法等各个部门,他们的组织人事关系以及工资关系等,都在原单位,到拆迁办只是行政上的借调。
马路晒粮食一般是归交通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的信访部门进行管理。在马路上打场晒粮是阻碍交通的行为,也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以及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马路、马路用地及马路附属设施。公民应当自觉遵守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保障道路畅通,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在马路上晾晒粮食,需由当地粮食局上报政府,经批准后,再和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届时交通管理部门会派出警力维持周边交通秩序。对擅自在马路上打场晒粮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粮食局现在归哪个部门了
粮食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各地粮食局,有些地方因行政机构调整没有粮食局,其职能有可能在各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地不一样,但省级都有粮食局。不少地区名义是发改委代管,其实,还是各级人民政府主管。目前我国县级粮食局的机构性质比较复杂,有的地方是行
2020.09.30 6,643 -
拆迁管理部门
拆迁管理部门属于国家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划定拆迁范围以后,需要在拆迁范围内的农村进行拆迁公示,同时还要组织村民开听证会,讨论关
2020.07.28 230
-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粮食存在问题怎么办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央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当责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承储企业立即予以纠正或者处理;发现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不再具
2022-03-16 15,340 -
国家粮食行政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会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储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成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对其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2022-01-20 15,340 -
行政拆迁管理部门
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2021-07-05 15,340 -
粮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在检查中国家粮食行政管理机关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承储企业执行本条例及有关粮食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承储企业检
2022-03-16 15,340
-
01:14
马路晒粮食归哪个部门管
马路晒粮食一般是归交通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的信访部门进行管理。在马路上打场晒粮是阻碍交通的行为,也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以及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马路、马路用地及马路附属设施。公民要自觉遵守马路管理的
6,516 2022.05.11 -
01:19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如何补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补办办法为: 1、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针对房屋拆迁后的补偿条款达成一致后,签订相应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式四份,主要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各持一份,同级人民政府保存一
3,439 2022.04.15 -
00:53
拆迁安置不合理找哪个部门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4,87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