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

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

2023-03-25 20:3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5回复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目录:(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三)近三年内曾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四)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认为有必要实行重点监督管理的其他情形。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学校、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邮政、通信枢纽、公共图书馆、展览馆、科研单位等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单位犯罪是单位本身犯罪,而不是单位的各个成员的犯罪之集合。 2、单位犯罪是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 3、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

律师普法更多>>
  •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一

    2020.02.26 598
  • 哪些事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哪些事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以下事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1、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2、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

    2020.07.24 272
  • 单位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单位犯罪的特点有: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在单位主体意志的支配下实施; 3、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决策主体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2021.11.19 512
专业问答更多>>
  • 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

    2022-03-22 15,340
  • 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

    2022-04-04 15,340
  • 重点监管单位都有哪些

    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单位目录,载明生产经营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姓名、监督管理部门以及监督管理的重点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

    2022-04-04 15,340
  • 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包括哪些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下列单位列为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实行重点监督管理。(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三)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

    2022-04-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00:58
    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工程监理单位须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有4种,分别为: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

    1,481 2022.11.26
  • 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01:01
    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单位犯罪实行两罚制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的,只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根据规定,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80 2022.07.02
  •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01:10
    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498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