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财产有哪些法律情况可以执行刑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执行没收财产的注意事项有: 1、在审判实务中首先是要界定犯罪分子在其财产被没收之前是否所负了此债务,如果在没收之前就已经形成的债务,法官就应当给予充分考虑,否则债务就不在考虑之列。 2、合法的债务,这里的“合法”是法官在审理中应该重点审查的一个关健环节,看债权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债务是否有不合法的,比如:赌博所产生的债务是不合法的,应不予偿还。 3、被告人所负债务应当在没收财产数额之内予以偿还,若同时有多个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又不足以偿还的,有特殊情况;如依法抵押、担保的,按民法的理论,有优先权的,可以优先进行偿还,否则应当按比例进行偿还,这更为公正、合理。 4、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请求的期限刑法中未有明文规定,但根据民法的理论,当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满二年的法院予以支持,否则不予以偿还。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所处没收财产刑罚中,特别没收的对象包括:犯罪用物品;违禁物品;犯罪所得以及赃物等。《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
被执行人没收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没收财产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因为没收财产是一种刑事处罚,所以应当是法院来执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2020.09.11 83 -
没收财产刑罚的两种执行方式有哪些
执行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全部没收和部分没收;或者分为由人民法院执行和在必要的时候,由人民法院会同公安机关一并执行的执行方式。但没收财产时,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2020.09.11 103
-
什么情况下可以执行没收财产处罚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2022-11-14 15,340 -
行政机关没收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哪些处罚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2022-10-16 15,340 -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没收财产的处罚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没收财产的执行应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即自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期满之日或者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日起执行
2022-11-08 15,340 -
没收财产的执行方式有哪些,没收财产刑罚的种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刑罚有以下两种执行方式,其中一种是选科
2022-04-03 15,340
-
01:04
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以下三种,分别是: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中级人
642 2022.11.21 -
01:16
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没有任何原因就延迟交楼,在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才交房的; 3、没有得到批准,开发商就对房屋结构和约定的配套环境进行改变的; 4、开发商经批准对房屋
1,010 2022.04.17 -
01:00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刑条例与限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其服刑期间,认证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并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减刑
185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