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释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释 为正确、有效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二、关于未达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 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三、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四、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 (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 (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 (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五、关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 (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六、关于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和破坏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秩序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侮辱、诽谤、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破坏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秩序的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关于殴打、伤害特定对象的处罚问题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行为的处罚,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殴打、伤害的对象为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八、关于“结伙”、“多次”、“多人”的认定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结伙”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多次”是指三次(含三次)以上;“多人”是指三人(含三人)以上. 九、关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再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 十、关于居住场所与经营场所合一的检查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居住场所与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合一的,在经营时间内对其检查时,应当按照检查经营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在非经营时间内对其检查时,应当按照检查公民住所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是指为偷越国(边)境的人提供交通工具、食宿条件、线路图纸、引领带路等条件和方便的行为以及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偷越国(边)境所需的证明文件等各种条件的行为。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本款规定的行为一般是故意的行为,如果不知道是偷渡客而提供上述条件的,不构成本条规定的行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本身是违反国家关于国(边)境管理秩序的行为,如果为偷越国(边)境的人员提供条件,就是帮助他们实施违反国家对国(边)境正常秩序的管理,理应受到禁止。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敲诈勒索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法敲诈勒索解释: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2021.12.11 2,278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敲诈勒索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法敲诈勒索解释: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
2020.07.19 268 -
拉客招嫖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释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嫖娼行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毒化社会风气,影响社会治安,也是传播各种性
2020.09.27 756
-
治安处理处罚法司法解释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
2021-03-15 15,340 -
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
《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基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历史渊源及界定准确性的考虑,笔者把此类行为称为
2022-03-29 15,340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敲诈勒索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法敲诈勒索解释: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未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
2021-12-19 15,340 -
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2022-04-21 15,340
-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950 2022.04.17 -
01:09
盗窃治安管理处罚法
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具体如下: 1、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重的,会被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14,949 2022.04.17 -
00:57
治安管理处罚跟刑法处罚的区别
治安管理处罚跟刑法处罚的区别主要为: 一、法律依据不同,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依据的是行政方面的法律规定;刑法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依据的法律是刑事方面的法律规定; 二、刑事处罚的程度比治安
3,704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