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使用的风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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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 1、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 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房屋的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如下: 1、房屋经过验收,并验收合格; 2、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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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的风险承担的规定是:房屋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售房者承担,交付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购房者承担。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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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9 15,340 -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如下: 1、房屋经过验收,并验收合格; 2、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
2022-06-04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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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如下: 1、房屋建设完成后,通过工程验收; 2、符合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和条件; 3、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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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置房的风险有: 1、没有产权的安置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2、如果家庭成员对安置房的分配存有异议的,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至法院进行调解,最终的合法权益人则无法确定是谁; 3、在购买安置房等待过户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
4,04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