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内转正工资问题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和转正的关系,这个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试用期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员工工资的80%,并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 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就是转正后的工资,哪转正后工资是不需要调整的,如果你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后工资,那转正后的工资就需要调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工资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
劳动法关于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2021.08.27 213 -
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问题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020.07.22 394 -
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问题
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约定,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约定一个月;是一年以上不到三年的,试用期最长约定二个月;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约定六个月。
2020.10.11 108
-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2022-05-02 15,340 -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问题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
2021-07-14 15,340 -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工资如何算的问题
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
2022-04-09 15,340 -
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问题!
敦化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中的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
2022-08-29 15,340
-
01:10
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的时间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那么试用期不可以超过1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时间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那么对应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对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9,082 2022.04.15 -
01:43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赔偿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将其辞退,可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在试用期内,严重违反了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3、出现严重的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4、在
6,771 2022.04.15 -
01:06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 1、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和转正期应当都要遵守此规定,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
537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