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哪些情形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三种夫妻共有房屋的情形是: 一、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二、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三、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的。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三种情形: 一、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或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二、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三、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的。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什么情形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 5
2021.01.11 105 -
哪些情形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以下情形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婚姻期间夫妻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房; 2、婚前以男女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3、一方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房屋;只有部分重建和扩建的,部分重建
2022.04.14 228 -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情形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几种情形是: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
2021.04.19 94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哪些情形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
2022-04-21 15,340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哪些情形?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
2022-06-25 15,340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
2022-04-29 15,340 -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什么情形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包括以下情形:夫妻婚后购买的房屋;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另一方名字的;父母表示对夫妻共同赠与的房屋;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房屋等。
2022-11-23 15,340
-
00:57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361 2022.09.04 -
02:02
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在以下情况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需要分割: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2、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本应该属于其一人,但
1,326 2022.05.11 -
00:56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归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43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