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离婚诉讼时如何消除债权人的虚假债务

离婚诉讼时如何消除债权人的虚假债务

2023-07-07 20:5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07回复

夫妻离婚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而有些人为了能多分些财产就制造虚假债务。那么,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些虚假的债务呢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序上详细加以询问;另外对于债权人谈及的其他人,应作详细记录,以便庭后调查。(二)告知举债一方当事人如提供虚假债务后的法律后果,要求其陈述举债的原因与过程,通过详细的记录,细致辨别该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断的与债权人的陈述进行比较,如果与债权人的陈述发生重大分歧,应要求当事人予以解释,如不能作出明确解释,就不能将该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三)对于存有可疑债务,债权人又不能到庭接受询问的案件,因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不宜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应在离婚诉讼中暂不处理该笔债务,并告知当事人可待权利人主张权利时一并处理。(四)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进行法律释明,引导另一方当事人积极寻找证据,证实债务存在的不合理性,如对家庭收入与支出的详细梳理,可以发现民间借贷债务不存在的可能性;或者引导当事人举证该笔债务为个人债务,举债一方并未用于家庭支出,而是用于个人挥霍。总之,随着大家法律知识的提高,离婚诉讼中制造虚假债务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造假的技术也越来越隐蔽,法官应在该类案件的处理中,做到能动司法,保证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虚假离婚转移财产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要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婚姻登记机关或公证机关分割财产后,应认定被告人与其配偶分割财产的无效,再裁定追加被告人的配偶为被告人。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逃避债务的撤销权的行使:债权人可以提起撤销权之诉,要求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虚假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虚假债务如何处理

    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2021.02.28 110
  • 如何消除债务
    如何消除债务

    债务合法清除的方式分为以下几种: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2.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

    2021.03.04 342
  • 如何保护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
    如何保护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

    当事人要保护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延长诉讼时效,如果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的,则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021.01.04 144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时一方虚假债务怎么办,离婚时如何处理虚假债务的债权人撤销权

    夫妻离婚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而有些人为了能多分些财产就制造虚假债务。那么,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些虚假的债务呢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

    2022-04-01 15,340
  • 如何认定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

    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应该让婚姻关系的债务人举证证明

    2022-08-12 15,340
  • 债权人要如何处理离婚中的虚假债务

    1、完善夫妻家事代理。夫妻之间仅相互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对于日常家事以外的重大事务,如贷(借)款、租赁房屋、处分不动产等,由于处理后果对另一方生活影响巨大,共有权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必须以双方名义或在

    2022-09-02 15,340
  • 离婚对方虚假诉讼债务如何举证

    原告应承担借贷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举证责任。举证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针对对方所述借款用途提出反驳依据。你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12期(总第218期)第28页至30页上海长宁区法院2013

    2022-03-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分割 01:16
    离婚时债权债务如何分割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享有的债权,应当纳入共同财产的部分,由双方进行平等的分割。在分割的时候,男女双方应当及时向债务人声明,双方正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要求债务人分别履行债务。双方既可以请求债务人及时清偿到期的债务,也可以等到债务履行期届

    1,510 2022.05.11
  •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01:24
    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果自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迟迟不肯还款的,债权人最好在欠条上写的日期后的三年内,到人民法院进行

    2,029 2022.04.15
  • 离婚诉讼期间债务如何处理 01:06
    离婚诉讼期间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诉讼期间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个人负责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后由一方偿还,与另一

    480 2022.07.02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