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体不一致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标的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则标的物的交付地点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补充;若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则可按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或具体的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则标的物的交付地点为订立合同时卖方的营业地。
-
买卖合同该标的物的标准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标准: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属于出卖人。 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无须现已存在。 5
2021.02.06 146 -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双方可以协商进行补充、订立补充协议,双方经沟通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对标的物的内容进行确定。
2021.02.11 114 -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物不明确
如果标的物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进行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
2021.03.14 152
-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名称与买卖合同不一致时,买卖合同的条款有哪些
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3.质量要求;4.
2022-02-06 15,340 -
一份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什么?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须为法律允许买卖的物,禁止或者限制流通物不能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出卖人所有或有处分权的物。出卖人一般为标的物的所有人。但依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享
2022-07-01 15,340 -
付款人不一致的买卖合同的纠纷
依然要遵守着合同相对性原则,由买受人来做当事人。
2022-10-07 15,340 -
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与主体不一致是否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房地产转让合同书写所谓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其它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按《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的转让人
2022-03-18 15,340
-
01:26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标的物。标的物的灭失,意味着有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标的物灭失的风险由谁负担,就意味着由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此,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首先,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应当遵循当事
1,377 2022.04.17 -
00:52
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与定作人签订的,由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并交付相应成果,定作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而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的,由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在客体上,定作合同的客
1,592 2022.04.17 -
01:15
买卖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买卖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付款合同、试用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拍卖合同等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指的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
1,44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