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安全有哪些严重的问题要重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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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抓建章立制,强化制度落实,提高企业基础管理水平。企业要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培训。企业应结合实际以文件形式明确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安全善设施建设,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
一、“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对这种情况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自首。理由如下: 1、双规期间供述罪行符合自首的成立条件 2、“双规”不属于司法机关的强制措施 二、劳动教养期间供述罪行的,能否成立自首 行为人在劳动教养期间供述本人罪行的,包括对劳动教养原因的事实作出重大更正和补充,以致有适用刑罚必要的,都应认定为自首。 三、翻供后,能否成立自首 司法机关还得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挖掘搜集其他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犯罪的成立,因而自首的客观效果亦不复存在。鉴于行为人先前的供述行为没有保持必要的延续性,其积极效果已被其后的翻供行为所抵销,因此,自然就没有适用自首的余地。 四、供述同种罪行的,能否成立余罪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余罪自首论;属同种罪行的,则以坦白论。 五、“形迹可疑”型自首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认定“形迹可疑”型的自首,关键要分析两点:一是司法机关是否掌握了行为人犯罪的一定证据或者线索;二是行为人当时不如实交代,能否作出合理解释。 六、“犯罪后滞留现场”是否视为自动投案行为 未逃离现场并配合、服从警方要求就擒者,其主动接受审判的倾向性更明显,自然不影响自首性质的认定。 七、如何界定主动投案后的辩解与翻供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八、对象犯之间的自首与立功 关于对象犯的自首和立功问题,一般认为,当行为人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时,必然牵涉到对象犯的犯罪行为,这种交代行为仍然属于如实交代自己罪行的范畴,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九、纪检调查期间交代问题是否认定为自首 纪检监察机关事先已经掌握有关事实和证据,对被查处人采取调查措施后,被查处人在向其出示有关证据后,才交代犯罪事实的,当然不能认定为自首。 十、二审期间的自首认定 二审期间的自首认定应严格遵循依法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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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组织纪律腐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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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8 1,946 -
全面从严治警存在的问题和整改
从严治警是指我国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方针。按照人民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对人民警察“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肃纪律”,以提高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战斗力。所谓严格要求,是指对干警提出明确的要求标准,标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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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时效的重点问题有哪些
1、合同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总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即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如《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1年;
2021.01.08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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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建立生鲜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立本市生鲜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管理系统,适时向社会公示下列信息,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一)实施重点监督管理的生鲜食品名录;(二)定点屠宰厂(场)
2022-03-16 15,340 -
全面反腐败问题的重点问题及建议
反腐败问题一直是党内外议论较多的问题。目前的问题主要是,反腐败机构职能分散、形不成合力,有些案件难以坚决查办,腐败案件频发却责任追究不够。全会决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了重点部署。主要
2022-03-11 15,340 -
安全生产重点管理单位包括哪些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下列单位列为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实行重点监督管理。(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三)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
2022-03-23 15,340 -
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包括哪些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下列单位列为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实行重点监督管理。(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三)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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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哪个严重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的含义相同,只是表述不一致。行政拘留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于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拘
5,28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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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都需要问哪些问题
租房需要问的问题有:1、家具是否齐全,维修义务由谁承担;2、房租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3、房子的水电煤是否已经结清;4、物业费收费标准以及物业费是否包含在房租里;5、押金付几押几;6、可否转租;7、合同期内是否会涨租金;8、租期内提前收回房
32,137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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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和拘留哪个严重
刑事拘留和逮捕两者相比,逮捕要严重些。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的采取的临时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侦查后如果认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是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撤销案件,也就是刑事拘留后的变数
3,03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