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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如何分割?

2023-06-04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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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4回复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不能象其他财产一样,以所分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折抵债务或子女抚养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时一般应归于其抚养人享受,予以共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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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一般应遵循的原则: (1)保护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时,要切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只能对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不能对土地进行分割。 (2)保护离婚妇女土地经营权的原则。必须保障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保障其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和生存条件。 (3)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夫妻离婚时,对共有财产中的重要生产资料和养殖、种植业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时,要遵循有利于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原则处理。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债,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抵债。实现抵押担保物权时,抵押权人有权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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