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后,老板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不可以,这是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金; 2、如果有关赔偿事宜无法与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在被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3、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司没签合同辞退员工显然是要赔偿的,对于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另外强行辞退员工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企业不能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予以辞退。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单方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并未包括劳动者不加班的情形。
-
公司公司不签合同可以要求辞退吗
公司没签合同辞退员工显然是要赔偿的,对于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另外强行辞退员工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2020.01.14 228 -
公司忘了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
2020.11.15 140
-
劳动合同签订一年后, 公司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员工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经济补偿金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2022-03-28 15,340 -
入职不满一个月,公司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022-04-09 15,340 -
员工入职一个月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022-04-16 15,340 -
员工入职不满一个月,公司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022-04-08 15,340
-
01:00
没有签合同可以要公司赔偿吗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也就是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就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2,010 2022.04.15 -
00:53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用人单位会从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辞退员工后不赔偿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当
2,370 2022.04.17 -
01:15
劳务合同解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具体要补偿或者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比如:因为员工的个人过失给公司
1,11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