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条件具体如下: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设立条件如下: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因为具备法定事由而产生的留置
2022.04.14 617 -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2021.02.05 186 -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4、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2021.03.10 252
-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留置权的成立又称为留置权的发生,是指债权人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财产,因为具备法定事由而产生的留置该财产并对抗债务人的给付请求的效力。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留置权的成立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必须存在
2022-03-14 15,340 -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债权未能如期获得清偿前,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和实现债权的权利。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债权人依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对债务人动产的占有是留置
2022-03-14 15,340 -
留置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
2021-07-29 15,340 -
留置权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
2021-07-26 15,340
-
01:26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中的其中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同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约束的仅是特定的债权人和债
2,07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