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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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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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减刑假释的适用
1、减刑:适用于在服刑期间遵守监狱规定、接受改造后确有悔改表现或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等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减刑。2、假释:适用于在服刑期间有悔改表现、没有再次犯罪危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完法律规定的刑期之后(有期徒刑需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无期
2022.04.17 1,008 -
最高院关于再审案件司法解释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2020.05.02 2,11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详解
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
2020.12.19 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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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规定
《减刑、假释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022-03-21 15,340 -
附件最高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规定
《减刑、假释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022-05-01 15,34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适用的规定
《减刑、假释规定》 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2022-05-01 15,340 -
最高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只要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不服,就可以申诉。对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八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
2023-08-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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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假释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性,且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
1,175 2022.04.17 -
01:28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解释根据司法解释及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的义务;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要看债务是夫妻共同负债还是只有夫妻一方个人负债,一旦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或者一
2,078 2022.04.17 -
01:13
偷越国边境罪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偷越国边境罪相关司法解释: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
10,533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