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一)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赠与书》的形式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文书。受赠书是受赠人单方以《受赠书》的形式表示接受赠与的文书。 (二)如果要办理“房产的赠与合同公证”,当事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房产赠与公证申请表。并须提供下列证件。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赠与人的房产所有权证原件; 3、赠与人必须提供赠与书或与受赠人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书和赠与合同必须详列赠与人和受赠人是何种关系以及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赠与物等。赠与物要写的具体明确。如应写明坐落、结构、面积、产权证登记号码等; 4、赠与的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配偶赠与房产的声明书; 5、受赠人不满法定年龄的,应当由受赠人的法定监护人代为其办理; 6、公证员要求与其相关并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房屋赠与的注意事项房产赠与人必须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必须对其所赠房产拥有所有权。虽然取得赠与公证书可以迅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手续。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是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要多久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是没有失效一说的。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因此房产赠与合同公证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它之前,它都是有证明效力的。
2022.09.03 154 -
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怎么撤销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想要撤销必须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而且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
2021.03.27 203
-
房屋赠与合同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怎么做
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一)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
2022-04-20 15,340 -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如何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
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一)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
2022-03-28 15,340 -
房产赠与合同怎么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一、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 (一)赠与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财产所有人将个人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
2022-04-08 15,340 -
公证处赠与房产合同怎么做
房产赠与合同公证怎么做,所谓的房产赠与公证就是公民将属于本人的房产赠与给受赠人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赠与行为,往往是基于相互间的亲属关系、友谊关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而不是市场上的商品交换。房产赠与人必须
2022-04-27 15,340
-
01:17
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公证后的房产赠与合同,在未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是不可以被撤销的。法律规定的撤销事由有: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311 2022.10.28 -
01:12
赠与合同需要公证吗
法律并没有规定赠与合同一定要公证。但如果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想要进行公证,也是可以的。 赠与合同是一种免费赠与财产的行为,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表示出接受的意思,这种情况下合同是不成
1,759 2022.04.17 -
01:21
房产赠与公证要什么手续
房产赠与公证需要完成以下四个步骤的手续:1、房屋赠与人和房屋受赠人携带相关资料一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2、公证处的相关公证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校对,在确定房屋赠与人的真实赠与意思之后,制作公证笔录,最后出具公证书。需要注
1,42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