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事故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全责谁负赔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由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四个等级。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的一方的责任的比例一般情况是依据全责为百分之百,主要责任为百分之八十。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搜索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020.09.11 112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责任?
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依据是否属于机动车的不同,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完全不同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无过错原则;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与其他机动车发生事故,适用过错原则。
2020.07.23 216 -
非机动车走到机动车道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由交警来划分的,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来作判断。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所以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如果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机动车也许要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具体需要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
2021.04.14 1,324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有交通事故谁负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2022-11-11 15,340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报警,根据交警出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2022-11-02 15,340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
2022-06-28 15,340 -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主次责任规定如下: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
2022-05-11 15,340
-
00:59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那么需要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以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判断标准,进行具体的赔偿金额确定的,那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以及需要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7,020 2022.05.11 -
01:00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的责任划分,按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来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
4,057 2022.04.17 -
01:02
电动车被撞了赔偿标准,机动车负全责
电动车被撞了,机动车负全责的赔偿标准如下: 1、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对方应当赔偿; 2、如受伤。伤害赔偿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以实际
7,141 2022.04.18